根据公告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各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邹剑寒和李五令为一致行动人,李五令及魏罡于2026年9月17日分别与上海峄昕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同》,
经计算 ,实际控制人仍为邹剑寒、李五令以及公司股东魏罡(以下共称“转让方”)分别与上海峄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峄昕澄真尊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控股股东邹剑寒、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62,373,92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峄昕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 ,
具体来看,受让方向邹剑寒支付股份转让价款157,068,315.00元、魏罡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62,373,9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峄昕 ,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0% ,魏罡为上市公司第四大股东,受让方已承诺不谋求控制权,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奥佳华(002614.SZ)近日发布公告称,受让方向魏罡支付股份转让价款11,637,470.00元。
奥佳华表示 ,
其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 、魏罡转让2,363,898股股份 。李五令、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07,066,814.00元 。李五令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合计295,429,344.00元 。邹剑寒、
奥佳华提示称,
截至2026年6月30日 ,
